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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代表关切 落实群众期盼——思茅区人大常委会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综述
来源:思茅网 时间:2019/12/23 点击:3772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其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民主权利,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为民代言、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保障代表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必然要求,是国家机关接受监督、坚持群众路线的有益载体。历年来,本级人大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民主权利,自觉履行督办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扎实推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本级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本级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6件、建议2800余件,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及时交办、催办、督办,做到办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议案建议的解决率、满意率逐年稳步提升,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区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议办理由“程序化”走向“制度化”

按照《云南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级人大常委会将议案建议办理的规定提升到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层面,本着依法、规范、务实、高效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组织领导。为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组织有序,人大常委会成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导小组,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政府成立专门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常务副职亲自主抓办理工作,政府分管副职亲自领办,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相关承办单位成立办理工作班子,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亲自办的办理工作机制,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代表优秀建议及先进承办单位表彰办法》等制度,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和干部述职评议的主要内容,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承办工作和人大常委会的督促检查措施都作了明确规定,使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实效化轨道。

二、增强服务意识,议案建议由“大体量”转为“高质量”

代表提出的建议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符合政策走向、符合当地实际,是否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基础。历年来,本级人大常委会从议案建议的收集撰写入手,着力搞好三方面服务:一是加强培训提高代表素质。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提升代表素质,强化代表履职培训和视察调研,着力提高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常态化的培训机制,精心设计培训内容,购买培训教材,印发履职读本,订阅《中国人大》、《云南人大》杂志等相关报刊,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站”、“人大代表联络站”等平台,强化代表履职培训、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代表的履职积极性,着力提高代表自身综合素质。结合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精神宣讲、全国两会精神的贯彻,邀请专家学者对代表进行全方位的系统培训。围绕代表如何依法履职,组织代表学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代表法、监督法及代表议案建议撰写等知识,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二是创新活动拓宽建议渠道。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政情通报会,参与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参加“一府一委两院”召集的座谈会、听证会及工作观摩、征求意见活动,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使代表建议更具针对性、准确性和专业性。坚持代表小组活动常态化,按照行业相近便于联系和地域相近便于组织的原则,突出活动的主题性、规范性、实效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搜集信息,为撰写议案、建议积累素材,做好准备。认真落实“两个联系”(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与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明确每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6-7名人大代表,每名区人大代表固定联系3-5名群众,让代表在实践中了解民意、获取经验、增强素质。三是突出抓好建议审核把关。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要求格式规范,事由明确,内容清楚,可操作性强。每年人代会召开前,人大常委会都要召集乡(镇)人大主席团相关负责人就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人代会期间,议案审查委员会工作人员深入各代表团,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条件、内容要求、填写格式作详细讲解说明,严格把好选题关、内容关和文字关,为代表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议案建议奠定坚实基础。近10年来,人大代表提写议案建议的数量明显下降,但质量越来越高,办理实效更加明显。

三、强化刚性措施,议案建议办理由“纸面”落到“地面”

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和实效性都很强的工作。历年来,本级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途径,强化办理责任,完善办理机制,提高办理成效。

依法专题交办。每年人代会闭会期间,由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进行细致整理、编号、归类、登记的基础上,召开主任会议进行研究确定重点建议和承办单位,并及时召开建议交办会,依法交由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要求承办单位按照先面商、再答复的原则,落实办理责任、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质量等,使承办部门从交办表中能够迅速了解自己所要承办的建议等相关情况,及时制定方案、倒排时间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增强了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推行规范承办。代表议案建议能否得到真正的落实和满意的答复,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人大常委会对承办单位提出了“三坚持”“三对照”和“一规范”的工作要求。“三坚持”即坚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解决方案后答复,坚持在面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依规依政策答复,防止在情况不明、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草率答复。“三对照”即将答复内容与人大代表建议所提意见要求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切忌答非所问、避重就轻;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照,看答复是否妥当,有无不符合政策规定和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将人大代表建议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解决条件,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一规范”即对人大代表建议统一由政府办进行书面答复,要求做到文书规范、语气诚恳、分类明确、送达到位。在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先调研后办理、先面商后答复”的要求,切实做到“三联系”,即办理前联系,主动与代表沟通;办理中联系,采取主动上门、召开座谈会、现场调研等形式,面对面协商沟通,让代表全面了解办理情况,解答代表的问题;办理后联系,认真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及时了解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加强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监督,促进代表建议解决率、满意度的逐年提高。

健全机制督办。针对当前督办偏弱、偏虚的问题,人大常委会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在抓督办上下功夫,健全自上而下三级督办机制。一是以人大常委会为监督主体,强化刚性监督手段。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建立起督办“五项机制”:即大会议案由人大调研组专题督办,重点建议由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包干督办,一般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相关专委(工委)跟踪督办,个别跨部门办理的建议由选联工委协调督办,所有建议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参与督办。同时,人大常委会还创新了“四个结合”,即把议案建议办理与常委会审议议题结合起来,每年安排1至2个常委会议题,突出民生问题,开展专项视察,听取专题汇报,回应群众关切;把代表小组活动与督办议案建议结合起来,灵活运用会议督办、联合督办、集中督办、个别督办、“回头看”等多种方式,确保督办工作落地见效;把建议办理与专题询问结合起来,将代表建议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列为人大常委会议题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询问,向政府分管领导开展询问、现场解答,询问内容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把建议办理与专项评议政府部门活动结合起来,在听取被评议部门汇报工作时,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作为一项重点进行督查审议,通过议案办理与工作评议的有机结合,实现了建议办理与部门工作的两提高、两促进。二是以各承办单位为监督主体,实现内部自我监管。适时组织各承办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实现问题的自我消化。引导承办单位建立内部督办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的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定期通报办理进度。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作为内部员工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三是以社会公众为监督主体,全程公开办理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推进公开办理。除了涉密信息外,要求各承办单位将办理进度、工作措施、答复意见、落实结果等全部置于代表和群众的视野下,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促进办理工作务实推进,实现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实效型”转变。

四、严格考核评选,建议办理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在议案建议办理时限完结时,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相关专委(工委)、代表参与对每一件建议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从组织领导、办理态度、面商沟通、答复质量、落实情况和综合评价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价,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测评结果将作为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建议情况满意度表决和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履职测评的重要依据,并在人代会上向代表通报。通过测评,实现了议案建议办理与工作评议的有机结合,有力推动了承办部门及时改进工作,确保了代表建议真正落到实处。

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优秀建议及先进承办单位表彰办法》的规定,每次人民代表大会都按一定比例评选表彰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并在人代会上表彰。通过组织评选表彰不断激发代表提好议案建议的热情和各承办单位办好议案建议的积极性。

在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人大常委会经过不断探索实践,从代表议案建议提写、交办、催办、督办、答复、回访、考核、评优等各个环节,逐步形成了一套规范的办理制度,代表建议办理运行机制日益健全,代表建议办理流程完整有序,代表建议督办模式创新有效,议案建议办理实效更加凸显,激发了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情、工作激情和责任担当,为进一步推动全区人大工作不断完善发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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