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23日,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3月24日,督察组通过视频会议向普洱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情况。省督察组组长郭五代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卫星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勇主持会议。省督察组副组长曹永恒,督察组有关人员,普洱市党政班子其他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主要领导,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普洱主会场参加会议。
督察组认为,普洱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将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整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普洱市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行GDP与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双核算、双运行、双提升机制,实施绿色经济考评体系和考评办法;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顺利通过国家中期评估,初步构建了以绿色发展为主题、绿色经济为主流、绿色产业为主体、绿色企业为主力的绿色发展新格局。普洱市开展“三线一单 ”编制工作,将8000人迁出生态功能区,建立自然保护区14个,积极申报哀牢山—无量山国家公园,森林覆盖率从2017年的69.4%提高到70%;率先完成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工作,90%以上的生态系统和80%以上的珍稀濒危物种得到保护,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普洱市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9年11月28日,督察组交办的21件生态环境问题均已办结。责令立即改正6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立案处理1家,行政处罚10万元。
督察组指出,普洱市督察整改虽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部分整改任务进展滞后等问题,甚至出现敷衍整改、不严不实、不作为。
督察组要求,普洱市委、市政府必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问题导向,以水环境质量改善整治、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矿山开发保护等为重点,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的环境问题,确保普洱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和提升,确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事项落地见效。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卫星表示,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充分肯定了普洱市督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客观中肯指出了“回头看”和专项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我们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一定严肃认真对待,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问题清零见底。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省督察组反馈的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改善环境质量的实际成效,扎扎实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在普洱落地落实。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以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和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执行“责任制”、推行“销号制”、强化“追究制”、实施“公开制”,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要以点带面、以改促升,充分发挥督察整改的综合效应,以此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把抓生态环境保护和抓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起来,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实做强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最美丽州市。
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奇,区委副书记张晟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颜仕鹏,区政协主席李八一等区四班子领导在思茅区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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