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2月29日,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决定,普洱市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0274149970X8)解散并启动清算程序。为推进清算工作,成立专项清算组,由普洱市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洱市思茅区财政局、思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思茅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思茅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思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思茅区司法局、普洱市思茅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共同组成,清算组负责人为周喆,全权负责清算期间一切事务。 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所有与本企业有债权关系的单位或自然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时需书面说明债权的具体事项,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债权人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企业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清偿无权要求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清算程序行使权利。企业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及时向本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清算组联系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五一路中转站 联系人:陈薪宇、刘开奇 联系电话:15125660102、13577910023 特此公告 普洱市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 清算组负责人: 周喆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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